近来,宜宾市公民政府发布《宜宾市公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指令》(以下简称《指令》),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指令》内容,作如下解读。
答: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公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指令》(川府规〔2024〕6号),实在强化森林火灾防备作业,有用防备森林火灾的产生,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构成《宜宾市公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指令》。
答: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法令》以及《四川省公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指令》等相关联的内容,研讨拟定《宜宾市公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指令》。
答: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答: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赤色预警时,县级以上当地公民政府应当当令发布禁火令,禁止全部户外用火,林区出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中止户外动火施作业业。
答: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户外火源办理有关法令法规,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私行户外用火;因农林出产、燃烧疫木、工程勘察调查规划、施作业业、方案烧除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户外用火的,应当按规则报当地有关行政主任部分同意。要按规则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天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建立查看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查看和宣扬。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有必要承受防火查看,禁止带着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答:凡违背有关法令法规的,县级公民政府林业行政主任部分或接受有关行政处分权的城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