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计量技术机构、型式批准企业及能效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等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计量技术机构、型式批准企业和能效水效标识事中事后监管,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标准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型式批准企业和能效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全市共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计量授权机构)8家、计量校准机构6家,按20%比例随机抽取3家实施监督检查;共有型式批准企业11家,按20%比例随机抽取2家实施监督检查;按照100%比例对1家水效标识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1家能效标识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随机抽取4家能效水效经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按要求制定计划,分别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加强监管执法联合,从市局及各区县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协助检查工作。
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市3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2家型式批准企业和6家能效水效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计量标准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发现18条不符合项,如计量标准履历书无更新记录;出具的校准证书对应的原始记录缺少不确定度记录及格式不规范等(具体见附件)。在型式批准企业监督检查发现14条不符合项,如生产的型式批准计量器具上标注CMC标识;生产型式批准计量器具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设施超检定、校准周期使用等(具体见附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型式批准企业存在制造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细则》《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已经移交各级行政执法队。在能效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发现4条不符合项,如企业未能提供能效水效进货检查验收记录等(具体见附件)。
1.针对检查中发现有一定的问题的机构和企业,由相关区县局(分局)负责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做跟踪检查。同时,各区县局(分局)要以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型式批准企业和能效水效标识使用单位和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规范监管。
2.针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的机构和企业,相关区县局(分局)要在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区县局(分局)于1月12日前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以及型式批准企业和能效水效标识计量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加盖局章上报市局计评处。(联系人:张琳琳,联系电线年度计量技术机构、型式批准企业和能效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以及RG-20220822校准原始记录环境和温度15℃,不符合检定规程JJG617-1996规定的环境条件要求。2.未能提供
湖量标企证字第023号计量标准主要配套设备电子秒表连续有效的量值溯源记录,2022.12.29-2023.01.14脱周期,因企业机构没办法提供证书及原始记录清单,无法确认是否在周期内是否有校准记录。3.未能提供实验室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等
5.机构未能提供与校准证书对应的原始记录清单和证书报告清单;未能提供大部分证书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数据; 未能提供证书报告编号为
、RG-2022121374的原始记录;未能提供2023年4月以及2023年8月为浙江北源昊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出具的证书报告及原始记录数据。6.查证书编号为
证书报告的原始记录格式不规范,抬头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8.查证书编号为
的试验机校准原始记录与报告数据不一致,证书中试验力单位是KN,原始记录中为N。9.未能提供计量标准配备的
湖量标企证字第001号、[2018]湖量标企证字第024号、2023年重复性试验及稳定性考核记录11.未能提供
湖量标企证字第001号、[2018]湖量标企证字第024号、2023年重复性试验及稳定性考核记录
、521007754-002、521012722-026)发现检定所使用的主要计量标准器具音速喷嘴式燃气表检验装置(编号:170905)有效期至2027年8月18日(该日期为临界流文丘里喷嘴有效期)。查阅该装置溯源记录发现上一周期溯源有效期至2022年9月24日,本周期校准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2.抽查检定证书(编号:
、521007118-006)发现主要配套设备湿度变送器(编号:278)2022年8月22日溯源时发现输出误差(实际湿度80%RH输出误差+7.4%RH)不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规定要求。新更换湿度变送器(编号:6CC)校准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未进行计量标准更换;3.抽查计量标准主要配套设备空盒气压表(编号:
)溯源证书发现有效期至2023年8月22日,新更换空盒气压表(编号:07349)检定日期为2023年4月21日,未进行计量标准更换;4.查阅计量标准主要配套设备和主要配套设备溯源证书发现溯源后的仪器设施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未经过确认。
,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7日、7月10日的称重传感器;以及型号为DHM9BD10-40t-16T2(B6)”,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7日、7月10日的两款称重传感器,产品合格证标示公司名称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并加盖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证专用章。但实际生产企业为“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为“上海耀华称重系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股权的人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由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出厂检验后加盖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证专用章。该两款称重传感器型号产品均不在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的型式批准证书范围内。2.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7日”的称重传感器,产品合格证及器具上标注CMC标识(编号:浙制00000685-3号)3.企业内部文件《监视和测量资源控制程序》规定
未经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得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应保持计量器具的标识,以确定校准状态”。现场发现公司制作称重传感器使用计量器具仪器设施,如力标准机等,未能提供有效校准证书,实际执行时自行采取自校方式,且自校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4日,已超期。4.检查企业成品仓库时,发现存在无产品标识标签的称重传感器。
的称重传感器(型式批准证书:浙换2017F452-33,型号规格:MS,准确度等级C1),出厂检定证书中未标明检定规程。
的称重传感器关键零部件中应变片(型号:BF350-3HA(11)N4)主要性能电阻值为:350.6±0.1Ω,灵敏系数为2.12±1%,级别A;现场提供应变片型号为:BF350-3HA(11)N4,电阻值为350.7±0.3Ω,灵敏系数为2.07±1%,级别A,以及电阻值为350.5±0.3Ω,灵敏系数为2.07±1%,级别A,与型式评价报告不一致。2.报告号为
的称重传感器关键零部件中导线型号规格为常温电缆Φ7×4×0.2,成品库中成品使用的导线。报告号为LXX-的称重传感器关键零部件中屏蔽电缆型号为常YJYAP4×0.2mm,生产现场的屏蔽电缆型号为Φ16×4×0.15。3.产品编号为2303267
4.浙江天璇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衡器工程部华刚,检定员盛斌和核验员顾琦等人员属性实际为杭州钱江称重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称重传感器使用设备如加工中心型号为GV1160
3t的称重传感器无CPA标识和编号,实际标注为CMC标识,该型号产品合格证上也无CPA标识和编号,实际标注CMC标识。7.生产现场检查应变片检验记录无生产批次等信息,无法追溯。
WHS200-BK-H型壁挂式管线-BK-H(WM)净水器产品上未张贴水效标识